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15:5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涵江区卫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街商务大楼1666号9层902室,邮编:351111,联系电话:0594-35660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本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医疗健康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以及本单位办事项目、条件、办理流程、期限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企业群众办事。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制度,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2023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完善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切实做好对政府信息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核、公开属性审核,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隐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原则,切实落实卫生健康系统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以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确定专人负责各项栏目更新工作,累计发布动态159条。政务指南场景建设,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入驻网站办事大厅,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对网站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局网站的良好运行。

  (五)加强政务信息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按级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把握新形势,提高业务能力;三是根据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的第三方评估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四是不定时开展局内容自查,对照业务内容,认真梳理公开内容,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补充完善,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0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方式有待拓展。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公平公开便民原则,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日常运营维护,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能,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结合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各股室对原有政策措施进行梳理,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二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6条。

  三是及时公开每季度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监督抽检、随机抽查结果以及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涵江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