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09:2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涵江区卫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街商务大楼1666号9层902室,邮编:351111,联系电话:0594-35660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涵江区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涵江建设,持续提高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作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推动政务服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同时,利用行政服务大厅卫健窗口平台,为群众提供获取和查阅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制度,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认真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范围,区卫健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积极配合。二是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坚持先审后发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内容公开的严谨性、准确性。三是每月及时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交公开材料,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年度报告等工作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文件整理和归档。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以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确定专人负责各项栏目更新工作,以政务新媒体“涵江疾控”为辅,及时推送工作动态及科普健康知识,累计发布动态113条。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入驻网站办事大厅,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接受便民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政务信息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把握新形势,提高业务能力;三是根据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的第三方评估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四是不定时开展局内容自查,对照业务内容,认真梳理公开内容,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补充完善,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新时期政务公开新要求,兼职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各股室对文件公开属性把握不够明确,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三是在政策解读形式上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和改进。一是深入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组织协调,加强各股室间沟通,坚持各项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三是加强对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多方位解读,努力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对医疗卫生市场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检、随机抽查结果、查处违法行为并对外进行公示信息11条。二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开设疫情防控专栏,重点围绕疫情动态、防控科普、疫苗接种、防控政策、疫情防控咨询电话等发布权威和工作信息,2022年发布疫情防控信息786条。三是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工作信息发布,共计24条。四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10条。五是2022年“健康生活专栏”发布信息51条。六是及时规范答复关于计生、卫生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咨询和诉求,共收到12345平台1486件,12320平台89件。七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4条。八是着重突出卫生健康工作内容八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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