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区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15:4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涵江区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兴涵路1号3号楼3层,邮编:351111,联系电话:0594-3588080,传真:0594-3560512,邮箱:hjwj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立足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全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截止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工作情况8条,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3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2条,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它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2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平台建设

主要依托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结合本局职能,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做好自检自查,确保所有链接均有效。由专人对接管理,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都按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到“信息公开”栏目,不存在分类不清晰和有分类无公开内容的情况。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商务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三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四是提高人员素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为开展好全年工作打下基础。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进工信局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沟通协调。二是全面梳理公开事项,认真对照上级制订的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对不属于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相应予以删减,并依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

(七)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信息公开前一一进行保密审查,发布信息过程严格执行发布错别字筛查和读网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先进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未及时将本股室的相关信息迅速地报送公开的问题;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省、市、区的有关决策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我局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强化掌握政策内涵、范围,务必增强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栏目,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政策解读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根据“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流程,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公开页面互相关联”。

二是收取的信息处理费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局2021年收到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均未达到收费标准,全年收取的信息处理费为0元。

 

三是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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