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8 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涵江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http://pthj.putian.gov.cn)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新涵街1666号商务大楼14层,邮编:351111,电话:0594-3597119)。

  一、总体情况

  我局2024年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编制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结合水利行业属性和实际工作需要,认真按照部署安排,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跟上级主管部门保持步调一致,做到业务人员培训全覆盖。积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单位政府公开范围、形式、时限进行更新、完善。逐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8条,其他类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责任分工,指导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持续落实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三审制度,通过重重把关确保内容的正确性、可发布性,并及时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公开文件。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未发现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内容。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公开的各类信息均发布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切实做到专人负责,应公开尽公开,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了政府与公众之间更加紧密的互动,提高公众参与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条例,培训业务人员加强业务管理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实行三审制度,严格把关上传内容,确保不出现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得还不够深,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发挥还不够。

  针对这一情况,202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公开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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