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0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主要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街894号,电话:6791896,传真:6791895,电子邮箱:hjsifa@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全年共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信息2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2024年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经告知补正后,申请人未在期限内补正相关内容,视为放弃申请。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细化任务分工,及时搜集整理本部门相关工作动态、文件类信息,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明确领导责任。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

  切实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服务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和微信公众号“法治涵江”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内容更新发布审核机制,为社会公众享受公益、权威、实时的政策资源平台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管理,共派出2人前往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跟班培训,进一步提升网站的日常维护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功能,有效增强与群众良性互动。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定期检查网站和新媒体,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限时整改,2024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被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在内容的深度和形式的多样化方面,还未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二是部分股、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服务意识不够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继续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意识、健全制度、抓好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三是强化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文字错漏,定期更新政务信息,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更新互动交流知识库内容7篇,并根据实际更新机构职能目录、机构设置等信息。扎实开展“法治涵江”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工作,及时转载上级政策法规文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等,将公众号打造成为群众获取司法行政信息的重要窗口。2024年,“法治涵江”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468篇。

  (二)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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