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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主要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街894号,电话:6791896,传真:6791895,电子邮箱:hjsifa@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工作,不断深化、拓展信息公开领域,积极发布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人事任免、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等信息。2021年,共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类信息6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签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及文件移交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工作,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做好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内容更新保障的基础上,将政务新媒体和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积极通过“法治涵江”微信公众号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府信息上做得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对较少,不够丰富。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涵江”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推广工作,持续充实微信公众号内容,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畴,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区司法局机构职能信息、2020年财政决算、2021年财政预算、2021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双随机”检查结果等内容。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力度,着重围绕政策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等开展解读,充分发挥政策解读释疑解惑、引导预期的作用。2021年,共制作发布政策解读1篇。三是畅通政务舆情收集渠道,积极通过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受理、回复咨询,主动回应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切,2021年,共受理“12348”法律服务热线431件。四是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查询服务等信息公开,积极在区政府网站上转载、发布行政法规库、《法律援助法》图解、“八五”普法规划图解、涵江区律师事务所情况等内容。
(二)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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