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1 1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报告主要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街894号,电话:6791896,传真:6791895,电子邮箱:hjsifa@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责任务,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0年,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类信息7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保障工作,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数据,并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移送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存档工作。三是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对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提供法律服务的措施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2020年,共制作发布政策解读2篇。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区政府网站为依托,设立了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配备专人做好相关内容更新维护任务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一是积极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畅通沟通交流渠道,积极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主动回应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切。2020年,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55件。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我区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分别于6月份、12月份开展了双随机抽查活动,对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执业状况进行了检查,抽查结果均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三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2019年财政决算、2020年财政预算、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公证办理情况、法律援助情况等,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参照《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制定了《涵江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对象、层级等要素。并将标准目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同时认真做好对应领域内容更新。

(七)监督保障情况

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积极欢迎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的形式主要为文字解读,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信息发布的主动性还有待提升。

2021年,我局将继续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进一步加大本部门政策解读的比例,注重运用客观数据、图表、图片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把政策解释好。二是积极收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特别是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相关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涉及我单位的社会热点类信息及时进行公布,增强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2021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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