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1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本报告主要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街894号,电话:6791896,传真:6791895,电子邮箱:hjsifa@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由专人保障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发布上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019年,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类信息2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信息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及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对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进行更新,着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程序、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后才对外发布,2019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二是积极结合“法律六进”“服务大局普法行”等活动,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宣讲,主动将法律法规、政策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上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图表、图像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积极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转载发布司法部关于<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等政策解读信息三是严格依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版送至区档案馆存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形成司法行政工作全覆盖。同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除及时更新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还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涵江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五)强化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也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且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机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二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增强业务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2020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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