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大街181号,电话:6791896,传真:6791895)。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我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从而从组织上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实施下,并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使得信息公开有据可依。并落实制定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方式和程序,相关配套措施到位及时,做到按照程序办事,促进工作规范运转。
(三)强化学习培训力度。我局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地学习教育,利用工作例会等时间,组织全局人员对信息公开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系统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我局重视并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了责任分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做好主动公开,保证全面及时。按照依法、全面、真实原则,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对外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把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务信息、财务信息予以重点对外公开。2016年通过涵江区政府网站公开季度三公经费、公证办理情况、提供法律援助情况、2016年财政预算、2015年决算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廉政建设、三公经费、财政收支、考核奖惩、人事变动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按照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和作用,适时按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布信息内容。根据我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共主动公开信息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为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我局信息公开以在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为主渠道,同时也在对外政务公开栏中公布。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工作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我局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发布各项通知以便公众查阅。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主动了解群众关切问题,通过网站、电话和现场提供咨询等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历年累计收费及减免均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量较少,且较为缺乏广度和深度。二是鉴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专业性,新涉及人员要做好本项工作较为困难,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单位全体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二是要不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接,加强培训,使具体办理该项工作人员能及时掌握本业务工作方法和操作技能。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
指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1 |
99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1 |
99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30302354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