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111-3000-2023-00003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3-02-21
- 发文字号: 莆涵司〔2023〕6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2-24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度,涵江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及我区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以法治涵江建设为主线,统筹推进依法治区
一是组织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法治涵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莆田市涵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进一步压实法治涵江建设工作责任。二是认真做好莆田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迎检工作,并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开展了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区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书面述法的方式全部参与,实现了全面覆盖。四是认真开展赋予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工作,配合区委编办等部门完成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制定,共涉及116项内容,并协助区委编办完成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赋权确认书》签订工作。五是扎实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目前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无自行设定的四张清单,大部分单位直接适用上级四张清单标准。六是强化依法行政,共审查商务局等单位送审的规范性文件11件;审查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发文的非规范性文件170余份;为区政府60余份合同、协议等提供法律意见,为50余份部门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完成了全区第二批次106本福建省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证件换发、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及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第三批2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个受委托的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编制和第三批次符合条件的142人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做到有错必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以普法宣传教育为支撑,深化全民学法用法
一是组织制定我区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区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成立了“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二是围绕“宪法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强化“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力度,今年来,共推送法治宣传短信15万条,投放微信朋友圈法治宣传广告22万人次,通过“普法课堂”专栏推送法律小知识10期,结合“蒲公英”开展宣传17期;全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共开展线下宣传活动逾50场,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彩页万余份。三是组织开展涵江区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5场次,共有53名领导干部参加并顺利通过考试,有效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四是制定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莆涵司〔2022〕1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的通知》(莆涵法普组〔2022〕2号),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壮大乡村法治宣传工作队伍力量,今年来,全区共新增建档“法律明白人”5000余名。五是积极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涵东街道铺尾社区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同时以示范创建为契机,依托涵东口袋公园原有设施,建成了涵江首处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题的口袋公园。
(三)以调处化解纠纷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印发了《莆田市涵江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已协调区委编办核定行政复议与应诉编制,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提供坚实的人员编制保障。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1件(包括去年结转5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责任,于1月份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印发《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2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51件。三是扎实开展“‘枫桥经验’在福建 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和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攻坚行动,2022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案件1640件,调解成功1637件,成功率达99.8%。四是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行业管理,已配备村(居)专职调解员,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12名、四级人民调解员32名,命名12个区级金牌调解工作室。五是积极落实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工作,共分流对接“110”非警务警情534件,受理调处534件,已调解491件,引导分流29件,正在调解14件。六是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指导成立了区住建局、人社局、教育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并指导区市场监管局设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室。2022年,区直有关部门化解行政调解案件5122件,调解成功4673件,成功率91.2%。
(四)以普惠便捷高效为核心,持续优化法律服务
一是主动对接我区重点项目、重点产业,成立了涵江区重点产业发展暨招商工作律师服务小组、公证服务小组,积极为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建设提供科学、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扎实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先后为6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治体检”,解答涉企类咨询370余人次,助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建设。二是围绕“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持续巩固“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将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录入“全市一张图”大数据平台,推进律师到所在村(社区)定时定期挂钩联系制度,积极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2022年,共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30余场。三是扎实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大力打造“148”为民服务品牌,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202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76件,开展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268件,受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564件,接受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规范公证服务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展远程视频公证业务,不断优化公证便民服务质量,共办理各类公证3646件。
(五)以依法规范管理为基础,抓实“两类人员”管控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聚焦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基层组织作用发挥。目前,全区12个乡镇已全部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并成功召开第一次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会议。二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教育监管制度,加强信息化核查,每天通过一体化平台检查矫正对象在矫通APP位置确认情况,落实实地查访4300人次,组织心理测试523人次。并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自行开展矫务督察12次,与检察院联合开展矫务督察6次,督察覆盖率100%,确保总体安全稳定。2022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93人,解除社区矫正236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19人,没有出现漏管脱管现象。三是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弱项、建机制”专项活动,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比对核查、无缝衔接工作,2022年,共新衔接安置帮教人员366人,全区现有安置帮教人员1417人,已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并建立了规范的基本资料。
(六)以强化政治建设为抓手,锻造法治人才队伍
一是突出司法行政机关政治属性,严格落实“首提必政治”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必修课”。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闽山闽山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切实做到学深悟透。2022年度,局党组中心组及局党支部共开展各类学习活动73次。二是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从“关键少数”抓起,从日常点滴严起,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健全完善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抓好排查通报等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填写《“三个规定”排查表》。并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具体内容,筑牢履职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2022年度,全局共开展警示教育7次。三是以培养高素质的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为目标,着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强化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的能力,以宪法、民法典等为重点学习内容,采取自学、研讨交流等形式,抓紧抓实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坚持“育”“用”并重,提升全局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在“育”字上下工夫,积极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累计有4名同志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用”字上下工夫,将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安排到法治工作重要岗位上,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因场地受限以及建设经费等原因,“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进度缓慢,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随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机构编制虽已解决,但人员配备进展较慢,且专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辖区内调解案件数量偏少。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定位,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用高质量的法治保障高质量的发展。
(一)抓实法治涵江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统筹作用,认真落实法治涵江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涵江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二是持续深化“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持续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育提量增质,加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普法宣传力度。三是进一步深化法治保障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对政府重要经济活动、重大合同等,从法律上严格审核把关,防范法律风险。四是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继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全区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一是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涵江 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行动,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矛盾风险排查预警、防范化解,把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二是加大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力度,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规范行政调解范围、程序及相关文书格式,落实好案件管理等工作制度,促进行政调解工作作用发挥。三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重大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或专家会,听取当事人和专家意见,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加大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力度,探索行政复议调解前置程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拓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二是扎实推进公证减证便民工作,落实公证办理“最多跑一趟”,深化“互联网+公证”,加大落实“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公证事项力度,提高公证服务效率。三是严格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年度考核和“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四是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拓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帮助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力度,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质升级。
(四)加强“两类人员”教育管控。一是实行精细化管理模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着重抓好社区矫正对象交付衔接、调查评估、报告、外出、迁居等工作,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对司法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安定稳定。二是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重点对象专项活动”,强化信息比对、季度排查、政策帮扶等工作。对在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滚动摸排,排查出风险隐患对象,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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