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6 12:4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th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公园东路550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312312;传真:0594-38851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积极落实主动公开。围绕涵江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持续做好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队伍建设等方面相关文件公开工作,2024年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2.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等方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质量。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件(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3件),均按规定受理并答复。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2件,结果均为维持。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于规定时限内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报表。将主动公开信息材料移交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2024年共移交公开文件18份。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区政府网站涉及我局栏目信息的保障、更新工作。依托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区融媒体中心“涵江时讯”微信公众号、“莆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社会关注度。

  5.强化政府信息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全局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培训督导,确保任务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和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3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点多、面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各股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个别栏目信息存在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学习各地各有关部门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围绕服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2024年,我局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发布“食品药品监管”相关信息57条,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执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等栏目发布信息56条,在“部门乡镇政务公开”栏目中发布信息25条。每季度向区政务公开办报送季度政务公开材料,依托区政府网站和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开。

  2.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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