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12:29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要求,特编制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公园东路550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312312;传真:0594-38851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公开工作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明确、有章可循,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持续推进。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到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9条,其他类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落实。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坚持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必须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2019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为信函申请,按规定进行受理并答复,办理结果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规范。2019年4月30日,我局正式挂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局对原区工商局、原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原市食药监局涵江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与统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所有网上公开的信息均需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开展政策解读,对属于主动公开的,内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及时进行解读,2019年对《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四)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我局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局内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渠道,及时更新发布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办事指南、消费提醒等,及时更新发布市场监管重大政策、市场监管日常动态等信息。同时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发布的信息均经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确保信息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持续强化。挂牌后,我局立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人员进行了明确,重新备案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原则和内容、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发布时间、信息安全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加强信息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健康发展,无失密、泄密事故和舆情事件发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22

135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24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4

0

74

行政强制

22

-2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093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健全。由于我局“三定方案”尚未出台,故现在仍是沿用原区工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未制定市场监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拟待“三定方案”出台后,立即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制定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机构改革部门整合后,我局业务大幅扩充,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以往相比明显增多,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及处理应对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专业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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