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4114-3000-2024-00024
  • 发文机关: 涵江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4-07-22
  • 发文字号: 涵人社〔2024〕38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2408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4-07-23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2408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涵人社〔2024〕38号
时间:2024-07-23 10:36

庄国明委员:

  你提出的《设立行政处罚、劳动争议、税务处罚等安全警报制度和流程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省、市上级部门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制度,用足用好失信惩戒等执行措施,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始终保持打击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是建立红黑榜机制。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依法责令逾期未支付的,我局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通过涵江区人民政府官网、“信用中国(福建)”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平台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2023年2月份将莆田市美加润泰鞋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警示和威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每年开展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2023年度经我局评价、审核,全区共评定守法诚信A级(守信)125家,B及(一般失信)0家,C级(严重失信)0家,并通过涵江区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倒逼企业自查自纠。近年我区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三是继续加大惩治力度。我局依法对用人单位做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通过“信用涵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平台予以公示。2023年对涵江区黄习华个人鞋材中底厂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引导做好行业自律,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领导署名:曾昭伟

  联 系 人:林振珊

  联系电话:3591007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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