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114-0300-2025-00012
- 发文机关: 涵江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5-07-08
- 发文字号: 涵人社〔2025〕36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5年度涵江区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7-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企业经营人才创业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等文件要求,我区近期拟组织举办2025年度涵江区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通过开展研修和经验交流,引导我区广大企业经营人才大力弘扬新时代创业精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增收,助推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涵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
三、研修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8月(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2、地点: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四、研修内容
由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制订
五、研修对象
2021年以来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涵江区十条产业链相关企业、获得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奖项的个人和企业的经营者,每班次45人左右。
每户初创企业申请参加研修人员限1名。已参加过市、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组织的提升研修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营者不予参加研修。
六、研修有关事项
1、报名材料
①《2025年涵江区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报名表》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报名企业应保证报名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对报名材料承担全部责任。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报名企业向涵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交报名材料。
3、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涵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照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并报涵江区人社局复核,复核通过人员由承训单位对接具体研修事宜。如报名人员超额,将择优录取。
4、研修结业
学员需严格服从研修安排及管理,积极认真参与专题讲座、现场教学和交流研讨等学习环节,所在企业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他工作任务,确保研修效果。研修期间非特殊原因,未经涵江区人社局允许不得请假、缺席,缺席半天以上的学员,将视为自动退出研修班,研修相关费用由学员自理。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的,由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处统一颁发学习证书,证书加盖继续教育处专用公章,学习证书由深圳大学统一编号。
5、研修经费
按照《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的标准给予补助,由涵江区人社局从创业支持资金列支;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附件:1.2025年涵江区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2.2025年莆田市涵江区初创企业经营管理者研修班课程安排(暂定)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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