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4114-0300-2022-00029
  • 发文机关: 涵江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2-07-20
  • 发文字号: 涵人社〔2022〕58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涵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7-21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涵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涵人社〔2022〕58号
时间:2022-07-21 17:55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维护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权益,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后勤部财务部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现就军人退役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退役军人转移接续手续

2014年10月1日以后安置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军人,要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目前,大部分军人退役人员已经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但是还存在少部分人员未办理。请未办理人员在2022年8月31日前把《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提交给区机关社保中心、并把转给个人银行卡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款和职业年金补助款缴存到区机关社保中心社保基金账户(附上缴款人姓名)。

涵江区机关社保中心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账户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

    开户名称:莆田市涵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莆田涵江支行;

    账号:145020152200007586

    2、职业年金:

    开户名称:兴业银行莆田涵江支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莆田市涵江区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

账号:145020100100289786

退役军人全额上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补助资金的,其在军队服役的年限计算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果不及时办理社保基金转移接续手续,退休时2014年10月1日前的军龄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1日以后至退役时的军龄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退休时将直接影响个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和待遇计发,大幅降低本人退休时养老金。

二、不得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个人携带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侵占、挪用。对拒不缴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收缴,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退役军人随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请各有关参保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清缴工作,把政策向退役军人讲明讲透,避免发生法律诉讼、影响个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等。

 

附件:未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名单(如名单中有已办理或单位未办理的人员不在名单之中,请与区机关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594-3363060)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涵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22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720日印发

 

附件:

 

未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备注

1

郭侃

涵江区卫生健康局

省下发

2

陈龙

涵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省下发

3

陈海防

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

省下发

4

黄金金

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省下发

5

喻奕龙

涵江区涵东街道办事处

 

省下发

6

马锦伟

省下发

7

杨飞

省下发

8

王凤星

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

 

省下发

9

王子超

省下发

10

林一雄

省下发

11

严晓东

省下发

12

马熙渊

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

社保已转100568.25元,年金部队未转,省下发

13

郑志文

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

市下发

14

郑恩

市下发

15

叶先兴

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下发

16

李海伦

市下发

17

黄振喜

市下发

18

林庆华

市下发

19

聂海斌

市下发

 

备注:如名单中有已办理或单位未办理的人员不在名单之中,请与区机关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594-336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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