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114-0300-2022-00024
- 发文机关: 涵江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2-07-12
- 发文字号: 涵人社〔2022〕53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新增发放林文凤、林秀清无力参保的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7-13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涵江区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莆人社文〔2016〕26号)精神,按照闽人社〔2010〕210号、〔2013〕139号和莆人社文〔2016〕26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比对,确认林文凤、林秀清符合无力参保的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条件,从审批次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老年生活保障金,资金划拨通过财政渠道结算。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印发
附件:
莆田市涵江区新增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人员花名册 2022.7
序号
原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
别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年月批准招工单位
备注
一、无力参保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申报老年生活保障金待遇
1
莆田县新县搬运站
35*************215
林秀清
男
1962.07
1981.12
莆田县劳动局
2
莆田县庄边交通运输服务站
35*************914
林文凤
男
1961.06
1980.12
莆田县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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