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要求,编制了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及时与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塘北山巷38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312185,电子邮箱:hjqn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予以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8条。主要类别:其中机构人事栏目8条;扶贫教育促进就业栏目22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25条;政府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栏目41条。
(二)依申请公开落实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办理及时规范。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条,均已在答复并办结,其中:当面申请8条、网络申请1条、信函申请1条,同意公开答复9条、不属于行政机关公开数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为广大群众服务。按照要求及时向区两馆移交政府信息公开材料。
(四)平台建设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后台保障工作,提高信息的应用、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涵江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为了进一步深化农业行业审批改革,加强行业监管,整治行业乱象,方便群众办事。按照工作要求持续精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办理流程,真正为群众和企业节约办事时间,推动审批事项优化升级,提升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的比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12345政务平台群众反映事项的答复工作,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做好12345诉求件的办理工作。2020年,收到12345来件和信访件共329件,已办理317件,正在办理12件。 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做到预算、决算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等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四是开展重要政策解读。我局始终履行重要政策解读职责,认真落实关于政策解读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及时公开政策解读信息。2020年,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策解读信息4条,转发上级政策解读信息2条。围绕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在区政府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开展在线访谈1次。五是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扶贫专栏及时公开扶贫工作信息,抓好扶贫政策、资金等信息公开。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涵政办网传〔2020〕28号)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向区公开办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请教沟通,研究制定了涵江区扶贫领域和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领域和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涵江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专班,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以满足群众需求,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领域标准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时完善各类栏目信息内容,加强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七)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业务站所积极参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完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公开内容、形式、格式,发布信息过程严格执行发布错别字筛查和读网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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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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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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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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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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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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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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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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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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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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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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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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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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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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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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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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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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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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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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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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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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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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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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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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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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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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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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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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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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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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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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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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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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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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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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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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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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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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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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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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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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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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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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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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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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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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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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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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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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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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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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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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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7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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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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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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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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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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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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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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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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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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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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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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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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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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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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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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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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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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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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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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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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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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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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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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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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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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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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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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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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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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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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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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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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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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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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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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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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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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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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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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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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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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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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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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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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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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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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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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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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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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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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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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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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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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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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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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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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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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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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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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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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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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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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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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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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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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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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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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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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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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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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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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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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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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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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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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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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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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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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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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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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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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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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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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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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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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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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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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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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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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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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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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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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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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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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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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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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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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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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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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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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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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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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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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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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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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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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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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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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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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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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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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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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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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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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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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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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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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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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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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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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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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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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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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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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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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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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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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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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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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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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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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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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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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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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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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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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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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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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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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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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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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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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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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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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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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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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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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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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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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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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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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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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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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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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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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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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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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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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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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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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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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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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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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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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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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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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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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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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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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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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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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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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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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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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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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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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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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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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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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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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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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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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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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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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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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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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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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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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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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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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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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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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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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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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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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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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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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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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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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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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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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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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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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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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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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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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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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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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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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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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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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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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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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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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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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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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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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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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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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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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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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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还不突出,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2021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区的具体部署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全面、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针对工作薄弱环节,通过学习、培训、宣传,与干部学法相结合。对新条例的修订背景、重点条文等进行全面学习、宣传,强化公开理念,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