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120-3000-2025-00002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3
- 发文字号: 涵农综〔2025〕7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遴选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1-1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赤港管委会:
为促进辖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提高技术到位率,提升粮油单产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2号)中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拟开展辖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扶持2个及以上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单产提升行动。通过项目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比全区上年度平均亩产提高10%以上,油菜单产比全区上年度平均亩产提高5%,辐射带动区域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0.3万亩次。
二、遴选范围
全区范围内从事粮油种植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包含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其中水稻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50亩以上,油菜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申报水稻单产提升和油菜单产提升的主体不可重复,且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或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实施内容
(一)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基地生产设施改善升级,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等环节的增产潜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水稻、油菜单产;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粮油“五新”,示范推广水稻精量播种、精准条播、叠盘暗出苗、侧深施肥、一喷多促,油菜密植直播、播种流水线育苗、机械直播、油菜机械化移栽、分段机收、油菜机烘等关键技术;开展生产集约化统一供种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含深 翻、播、插、防、收、烘等)等。
(二)完善生产过程记录。实施主体按申报的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文字、表格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新型农业生产主体需建立单产创建作物的“一品一码”田间生产记录制度。
(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每个实施主体示范推广2项及以上粮油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开展观摩或培训1场,示范带动周边技术应用。
(四)现场核实测产。作物收获季节,由区级农业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对申报主体的种植作物进行测产。原则上每个百亩片随机选择3个点进行测产,每个点面积不小于1亩,最终产量平均后,与全区上年度单产水平进行比较产生。单个主体测产不超过6个点。
(五)其他要求。申报主体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不存在资质、征信问题;生产管理明确,有规范的年度种植、技术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计划或技术方案。结合生产实际,创建基地秸秆综合利用率需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95%以上。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
单个主体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精量播种、精准条播等育秧流水线和暗化出苗室、旋耕机、碎土机、叉车、高性能插秧机、飞播直播机械、育秧(苗)大棚等有助于提高育秧效率、提升单产水平的设施装备购置,育秧基质、高氮高钾复合肥、商品有机肥、生物农药、“一喷多促”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以及社会化服务补助、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其中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为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 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财政补助资金的40%。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其它项目补贴重复。
五、申报推荐及遴选程序
(一)申报材料。《涵江区农业项目推荐申报书》(附表),田块租赁合同,申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征信情况(以上材料各一式3份)。
(二)申报推荐流程。由拟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填写《涵江区农业项目推荐申报书》,经乡镇农业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遴选程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小组对各申报材料进行项目评审,对照遴选条件,择优筛选项目创建主体,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
请各乡镇(管委会)广泛引导组织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主体参与申报工作;有意向申报的主体须于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蒋丽娟 3392030)
附表:涵江区农业项目推荐申报书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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