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120-3000-2024-00054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11-15
- 发文字号: 涵农综〔2024〕150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秋冬油菜高产高效生产示范片创建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11-2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
经研究,为推动辖区秋冬油菜生产,拟持续开展2024年秋冬油菜高产高效生产示范片创建工作。对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油菜试验示范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3〕36号)要求,现将示范片创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建立油菜生产示范片1-2个,每个示范面积100亩及以上,相对集中连片。
二、申报对象:全区范围内油菜规模种植主体。2024年冬种油菜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的(间隔15米以内田块视同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及以上,亩产达100公斤及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推广种植优良油菜品种。主要推广应用“双低”、短生育期、高产量的油菜品种,可部分兼顾乡村休闲观赏等功能。可供选择的“双低”油菜品种有浙双 72、中双11号、沣油 112、特早熟1号、中油早1号等。二是推广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因地制宜采取板田开沟直播等方法,推广根外追肥、追施硼肥、农机农艺融合等高效技术提高油菜单产水平。
四、资金支出
1.资金来源。补助资金从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油菜生产示范片建设总补助资金为10万元。
2.补助内容。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品种引进、试验等相关费用,以及地租、临时雇工、物化补贴、社会化服务、专家指导、项目验收等相关费用。
3.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已享受其他项目财政资金补助的不重复补助。
五、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申报材料。《涵江区2024年秋冬油菜生产示范片项目申报书》(附件);申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各一式3份)。
(二)申报流程。由示范片建设主体提出申请,填写《涵江区2024年秋冬油菜生产示范片项目推荐申报书》(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经种植区位村委认定,提交乡镇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申报主体不得虚假申报,一经查实,纳入诚信黑名单,取消3年内农业项目申报资格。
(三)遴选程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小组将对照遴选条件,对各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筛选计划实施的示范片,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批复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
(四)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达到验收条件后,及时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验收专家组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下拨补助资金,公示有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裁定。
六、申报期限
各乡镇(管委会)要广泛引导组织有条件、有意向的主体参与示范片申报工作。有意向申报的主体须于 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对象有不清楚事项请及时咨询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联系人:戴炜 1588049848)
附件: 涵江区2024年秋冬油菜生产示范片项目推荐申报书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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