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4120-3000-2024-00035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8-13
  • 发文字号: 涵农综〔2024〕118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4年强制免疫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8-15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4年强制免疫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涵农综〔2024〕118号
时间:2024-08-15 10:04

江口镇、白塘镇、三江口镇、国欢镇,各基层畜牧兽医站:

  为更好地开展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我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根据我区各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现将《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4号)下达给我局的2023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40万元中结余部分的3.3万元,下拨给江口镇、白塘镇、三江口镇、国欢镇4个乡镇政府和梧塘畜牧兽医站等5个基层兽医站,以用于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

  请各单位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5号)规定执行,不得用于接待、娱乐、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补助等其他与动物防疫工作项目无关的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涵江区2024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经费资金分配表    

      2.涵江区2024年强制免疫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涵江区2024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分表

单位

金额(元)

江口镇政府

6000

三江口镇政府

3000

国欢镇政府

3000

白塘镇政府

3000

梧塘畜牧兽医站

3000

萩芦畜牧兽医站

3000

白沙畜牧兽医站(含新县)

6000

庄边畜牧兽医站

3000

大洋畜牧兽医站

3000

合     计

33000

  

   附件2:

  强制免疫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

单位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补助经费使用率

各强制免疫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养殖场(户)满意率

补助的乡、镇

≥90%

100%

≥70%

疫情保持平稳

≥9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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