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120-3000-2024-00031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7-23
- 发文字号: 涵农综〔2024〕102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五不准”与“五严格”》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
为全面推动农田建设领域的高质量发展,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特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五不准”与“五严格”》,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附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五不准”与“五严格”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五不准”与“五严格”
“五不准”
一、不准以任何形式暗示、授意、承揽或指定安排农田建设项目或相关服务业务。
二、不准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打探、居间介绍关于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竣工验收、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
三、不准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为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主体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及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在组织或参与农田建设项目评审、检查、验收、绩效考评活动时,违规领取咨询费或劳务费、“吃拿卡要”、违规接受私人宴请等。验收组成员与被验收单位、参建单位或验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不准阻止、打击报复干部群众对农田建设进行违规违法情况的监督检举。要主动听取项目区所在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义务监督员等有关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严格”
一、建设地点严格论证。业主单位应选择在耕地相对集中连片的范围内实施,鼓励整乡镇、整村、整流域推进,优先选择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实施。
二、设计方案严格优化。设计单位在专家组审查后,应严格按照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并组织人员前往实地现场比对,突出切合实际、有效实用的原则,将设计方案优化完善。要严格比对项目范围线,有效避开与非耕地、已上图入库面积重叠。
三、施工要求严格执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后的实施方案开展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实施内容和实施范围,坚决按图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四、监理制度严格落实。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拓展施工过程监控、质量和安全生产问题分析与诊断技术手段,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数字化监督管理能力。
五、建设单位职责严格履行。各乡镇应落实法人责任制度,项目法人对高标准农田质量负总责,严格履行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和建后管护等各项职责,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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