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120-3000-2024-00022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5-27
- 发文字号: 涵农综〔2024〕71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支公司关于印发《涵江区高标准农田设施财产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6-0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巩固涵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健全高标准农田设施维护机制,创新筹集高标准农田设施灾后重建资金,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农田设施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建〔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制定了《涵江区高标准农田设施财产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支公司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涵江区高标准农田设施财产综合保险实施方案
一、保险标的
2019-2021年由农业农村部门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的所有工程设施,项目总规模21303亩(详见附件)。
二、投保方式及保险期限
(一)投保方式。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投保,保费由福建省财政厅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成效突出奖励资金中列支。
(二)保险期限。1年期,自2024年5月28日零时起至2025年5月27日24时止。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上述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四、责任免除
(一)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由于被保险人的高标准农田设施养护工人或村民的故意破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保险标的物的损毁。
2.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4.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5.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6.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7.保险标的内在或潜在缺陷,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
(二)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单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三)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协议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五、保险金额
总面积21303亩,每亩保额按照1600元计算,总保险金额为34084800元。
六、保险费率及保费
年度保险费率为4‰,年度总保费为136339.2元。
七、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0万元。
2.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
3.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二者以高者为准。
八、理赔定损依据
以项目预算审核报告中的工程单价为定损依据。
九、理赔流程
(一)报案。发生保险事故,由项目所在的村委会或乡镇业务负责人,拨打95518报案或联系保险公司经办人。接到报案后,区人保公司将安排有关人员在报案90分钟内(特殊情况下保证在3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处理。
(二)查勘定损。各受灾村委会在报案后,要及时汇总受灾区域、受灾面积等相关信息,收集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区人保公司做好查勘定损。区人保公司将按照实际灾损情况,经设计、预算后确定理赔款。
(三)理赔处理。区人保公司在损失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被保险人(项目所在乡镇)。
(四)灾损修复。工程设施灾损修复可由所在村委会,根据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组织修复,修复完成后向乡镇申请拨付理赔款;也可参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条款(2009版)》中“赔偿处理”方式,与保险公司协商。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引入保险机制开展农田建后管护的积极意义。各乡镇要清醒认识到工程质量是高标准农田的生命线,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是确保农田基础设施长久发挥效益的关键。要进一步落实好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意识到开展农田设施保险的积极意义,主动参与做好保险相关工作,并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建后管护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保险政策全知晓。各乡镇要多渠道加大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目所在村对保险责任范围认定、理赔流程等工作细节做到熟练掌握。各村要切实履行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责任人,进一步梳理管护移交项目清单、图纸等材料,全面掌握本村内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分布位置、结构断面等基本信息,确保灾损发生后赔付流程规范、高效。
(三)按照保险方案,规范做好报案、理赔和修复等工作。发生工程设施灾毁,各村委会要及时开展田间巡查,做好灾损情况信息登记并尽快报案;待理赔人员实地核实灾损情况后,各村可立即开展灾损设施修复设计、预算,明确修复项目所需资金投入;区人保公司核实无误后,将理赔款转入乡镇账户,按照协商好的修复方式,开展灾损修复或重建;乡镇按照报账相关规定,将理赔款拨付至村委会。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发生灾损后,各村未巡查上报,导致工程设施灾毁长时间损坏无法正常的,由村委会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涵江区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
|
涵江区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年度 |
面积 (亩) |
项目所在 乡镇 |
计划总投资 (元) |
|
1 |
涵江区庄边镇前埔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19 |
1035 |
庄边镇 |
1656000 |
|
2 |
涵江区庄边镇萍湖-泮洋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19 |
1569 |
庄边镇 |
2510400 |
|
3 |
涵江区庄边镇黄龙-尚书桥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19 |
1230 |
庄边镇 |
1968000 |
|
4 |
涵江区庄边镇岫山等3个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19 |
2740 |
庄边镇 |
4384000 |
|
5 |
涵江区新县镇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19 |
2537 |
新县镇 |
4059200 |
|
6 |
涵江区大洋乡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19 |
2005 |
大洋乡 |
3208000 |
|
7 |
涵江区白沙镇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19 |
2184 |
白沙镇 |
3494400 |
|
8 |
涵江区大洋乡兔洋等3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0 |
1830 |
大洋乡 |
2928000 |
|
9 |
涵江区大洋乡可山等4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0 |
1370 |
大洋乡 |
2192000 |
|
10 |
涵江区国欢镇沁西-塘西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
2020 |
500 |
国欢镇 |
800000 |
|
11 |
涵江区新县镇泗洋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1 |
2847 |
新县镇 |
4555200 |
|
12 |
涵江区白沙镇龙东等5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1 |
1456 |
白沙镇 |
2329600 |
|
合计 |
21303 |
|
34084800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30302354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