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120-1200-2024-00038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8-30
- 发文字号: 涵农综〔2024〕122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涵江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9-0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街道)、赤港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农膜残留污染防治,以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为抓手,聚焦我省重点覆膜作物集中区域,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工作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警理细则>的通知》(闽农科教〔2024〕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项目工作,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使用地膜质量要求。①加厚高强度地膜质量要求: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Ⅰ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②全生物降解地膜质量要求: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要优先选择经我省试验证明适宜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作物,如茄果类和根茎类蔬菜、薯类、玉米、芋头等。全生物降解地膜需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国家标准(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一芳香族共聚酯等生物质材料,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可加入适当比例的淀粉、纤维素等,以及其他无环境危害的无机填充物、功能性助剂)。
2.补助对象。科学使用回收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种植户等农膜使用大户。
二、补助标准
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助30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助117元。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涵江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申报表;
2.申报对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大户提供身份证和“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
3.作物覆膜、回收、地膜处理等过程影像材料(照片);
4.地膜销售方出具的正式发票,发票中需体现地膜类型、厚度、重量等关键信息。
四、申报程序
1.用膜大户申报。申报对象根据实际覆膜和回收情况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报送至种植地村(居)委会。未及时提供申报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不全的,村(居)委会可不予受理,造成无法补助的,责任由申报对象承担。
2.村级初审。各村(居)委会负责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要安排专人对申报对象的用膜情况进行逐一实地核实,对申报对象的真实性负责。核实无误后,报乡镇(街道、管委会)农业部门。
3.乡级复核。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收集汇总各村(居)申报材料。要在用膜大户覆膜和回收两个阶段组织开展乡、村二级联合现场核实面积。现场核实可根据种植地块面积实时航拍影像图纸进行现场确认验收,也可采用GPS 实地测量,还可采用以正规发票确认的购买地膜量,参照省农科院资环所测定的每亩地膜使用量为“0.015mm加厚高强度地膜8-9公斤、0.008mm全生物降解地膜5-7公斤:0.01mm全生物降解地膜6-8公斤”的测算标准进行换算,具体验收方法可根据条件自行选择。参与现场核实验收的人员必须在申报表“乡、村二级联合验收意见”栏中签名确认。
4.乡、村公示。地膜回收现场核实完成后将申报对象补助申报情况(覆膜作物、使用地膜类型、补助面积和拟申请补助金额等信息)在村(居)委会和乡级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7天,村级公示要提供乡、村两级举报电话,乡级公示要提供区、乡两级的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局:0594-3312185,区财政局:0594-3597741),如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的,乡村两级在“乡、村二级联合验收意见”栏盖章后报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备案。
5.区级抽验。区农业农村局在各季接茬期,随机核查申报对象农膜的使用和回收情况。
6.资金拨付。根据最终核验后的覆膜面积测算补助资金,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主体对公账户或各农户“一卡通”。
五、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1)申报主体要在作物覆膜后1个月内向种植地村(居)申报初审;(2)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完成覆膜阶段现场核实面积后,要将辖内申报情况报送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以便区级及时跟踪开展抽验工作。
2.材料要求:整套上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一式一份,使用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大户签署与原件一致加盖手印)。
3.纪律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大补助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帮助申报对象做好申报,确保做到应补尽补,同时要认真审核把关,做好核实确认和报送工作。村(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组织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确保申报补助面积的真实性。对擅自降低标准、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取消补助资格,责令收回补助资金。
联系人:戴炜(区农技站),联系电话:3392030
附件:2024年涵江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申报表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涵江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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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膜大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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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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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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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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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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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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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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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面积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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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申报对象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可信,若有虚报,愿承担相应责任,并取消当年及今后2年的所有涉农补助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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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法人(大户)(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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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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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二级联合 验收意见 |
经现场验收,核定补助面积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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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覆膜作物1名称 ,使用并回收面积: 亩; 使用地膜类型:□加厚地膜;□全生物降解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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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覆膜作物2名称 ,使用并回收面积: 亩; 使用地膜类型:□加厚地膜;□全生物降解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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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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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盖章) 乡级(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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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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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抽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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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30302354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