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120-1200-2024-00006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2-19
- 发文字号: 涵农综〔2024〕21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2-28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街道、赤港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我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根据《2024年福建省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3〕94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2024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点,及时准确上报耕地质量监测点调查和土样化验数据,次年发布本区域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方案
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2019)、《2024年福建省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监测点监测内容,制定本区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二)监测点的设置
监测点主要在能代表我区耕作制度、土壤类型、分布面积、生产能力及地理位置等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上。2024年我区继续在原有的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省级2个、区级2个)上进行年度监测。4个原有的监测点:涵江区新县镇新县村灰砂土(土属)D142(水稻),涵江区庄边镇徐洋村黄泥田(土属)D210(水稻),涵江区大洋乡车口村黄泥田(土属)H001(水稻),涵江区白沙镇广山村乌泥田(土属)H002(水稻)。监测点已覆盖全区4个乡镇。
(三)监测点工作内容
监测点的处理、年度监测内容、建点时的调查、监测点采样等工作内容,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2019),填写相关田间记载表格。根据监测点情况,可设置施肥简比试验。
(四)寄送监测点土样
区土肥站要及时做好监测点的采样及送样工作,于2024年11月10日之前将监测点土样风干后,寄送到至承检单位(福建省地质测试研究中心)。2024年土样年度检测指标9项,分别为:耕层厚度、土壤容重、土壤 pH 、有机质、全氮、水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根据《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项目土样检测工作的函》(闽农土肥函〔2023〕号),土壤 pH 、有机质、全氮、水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7个指标检测费为290元。
(五)上报年度监测数据
在获取监测点土样检测数据结果后,每个监测点填报《耕地质量监测点年度监测数据汇总表》,上报数据前,指定专人对监测数据的完整性、科学性、变异性进行审核,加盖公章,报送省土肥站。
(六)编写年度监测报告
在监测工作结束后,通过对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结果、简比试验及有关资料等的分析,摸清本区域耕地土壤养分变化趋势,编写本区域年度监 测报告,提出提高耕地质量的对策建议等内容,为指导当地农业生产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保障。
三、资金使用范围
监测点耕地占用租金、标志牌设立、空白区的建立、减产补贴、田间观察记载、土样采集及处理、土样检测、监测技术培训、数据分析、建立监测简比试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以及相关工作等,资金管理上要做到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监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公益性、社会性农业基础工作。各地要重视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切实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采取标语、横幅、媒体等形式多方式进行宣传报道,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培训会等,不断提高监测人员技术能力。
(三)严格质量控制。在调查采样环节,强化标准宣传贯彻,规范技术操作;在检测环节,要送到省站指定有资质的化验室实行定点集中检测;在数据填报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严格审核数据,确保数据科学准确。
(四)加强资料档案管理。各地要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包括监测点记载表、检测结果、年度监测报告等要严格备份,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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