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17:0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涵江区民政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主要通过涵江区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工业路555号;电话:359714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深化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做好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更新,制定优化政府信息发布、政务信息审核、依申请公开等流程,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检测机构,确保各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正确性。为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内容,我局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的更新维护,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6条,其中养老服务类信息2条、发展专项资金类信息5条、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类信息10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类信息10条,其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9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办理程序,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线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好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站上更新各类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区政府信息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每月社会救助专栏公开了莆田市涵江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况统计表、临时救助事宜统计表等;在社会福利栏目定期公开涵江区残疾人福利补贴发放情况;在养老服务栏目定期公开莆田市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统计表。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优化完善栏目设置,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工作,及时更新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提升政务公开效能及民政政务信息质量,我局明确由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办公室,负责全面牵头并推进日常民政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公开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运用,组织开展网站信息发布和依申请件办理实操训练,提升工作实效。四是每月结合《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开内容、形式、格式筛选自查,针对错别字、无效链接、专栏超期未更新、出现表述错误等问题及时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少数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或链接没上传的情况;三是互动性不足,政府网站缺乏与网民的有效互动和交流,往往是单向地发布政府信息,无法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问题,从而弱化了网站的互动功能。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在最短时间内更新到网站上,同时设立信息更新提醒机制,定期检查并督促相关栏目负责人更新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标准和规范,明确信息的表述要求和链接上传流程。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通过以上改进措施,可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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