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15:3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pthj.gov.cn/zwgk/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涵江区科局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邮编:351111;电话:3598034;传真:3369000;电子邮箱:hjkejiju@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主动加强信息发布解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全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数3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档案馆送达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数1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数8条,其他类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2年度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一是加大了对信息保密的审查,特别是对信息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严格的审查依法予以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不泄密、泄密不公开”,全年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是加强了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提供标准化政务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同标同质。一是根据政府网站检查指标要求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科技事务相关信息,确保信息规范完整。二是严把内容审查关,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三是根据省厅《标准化目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更新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并同步调整业务办理平台事项指南流程。

(五)监督保障

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发布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增加政府公开信息的发布量;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力度,加大人力投入,加强各方面信息搜集,全面梳理、整合;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向各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力争圆满完成新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策解读情况:2022年我局积极转发福建省科技厅政策解读7条,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做好各项业务政策解读工作。对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等文件进行转发解读并公开。发布相应的解读材料,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3建立健全重要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完善回应机制,对可能引发的政务舆情和社会关切加强分析研判,按程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回应质疑,澄清事实,引导预期。

3、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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