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5 16:2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pthj.gov.cn/zwgk/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涵江区科局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邮编:351111;电话:3598034;传真:3369000;电子邮箱:hjkejiju@163.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区科技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遵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全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数3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9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不予公开信息数4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档案馆送达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数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数11条,其他类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流程进行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20年度区科技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区科技局以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和主要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要公开的信息,每月每份文件按时间要求,都严格做到经办人员把好初审关,职能科室把好业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做到及时公布、公开并送区档案局及区图书馆存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保持健康发展。

(四)完善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科技事务相关信息,规范每一篇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对接省市科技部门,提高信息发布权威性、实效性。提高信息受众,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提供与涵江企业密切相关的各种惠企政策、通知通告等下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继续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本局行政服务事项共2项,均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发布具体的办事指南,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为企业办理科技项目申报、验收等事项25项。

(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常规性工作定时公开,阶段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认真落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部署,坚持公开透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进一步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让办事服务更加便利。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涵江区政府信息发布,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信息公开的界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从信息提供、汇总、审核等各关都按保密制度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保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2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不够准确、及时、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涵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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