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24 15:19

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pthj.gov.cn)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莆田市涵江区科技局联系(联系电话:0594-3598034)。

一、概述

2016年涵江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工作要求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从扩大和保障公众对科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高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科技工作重要内容来抓,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由于人事变动调整充实了以潘淑贞局长为组长、陈益涵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审核、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理由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制定政务公开审批单,规范政务开流程。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制,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单独建档,规范存档。

区科技局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6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条,其中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2016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专项资金类信息14,约占82%;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约占0%;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5条,约占3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pthj.gov.cn)

2、在区政府设置的政务公开栏上公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3、在本局设置的对外政务公开栏上公布。群发短信通知企业申报项目,群发对象共3类:乡镇科技副职、规模以上企业、专利拥有人。

4、开展政策解读:0条。

5、回应社会关切: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由于人手紧张,工作量超负荷。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还不够规范和全面;三是未公开政策解读及社会关切问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经办人员对相关业务及办公软件不熟悉。计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时公开支持“双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科技小巨人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动态。

三是推进权力清单公开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在局网站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6年度我局暂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数

19

17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19

179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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