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5 1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撰写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主要通过“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兴涵大街1号;邮编:351111;电话:3597261;传真:3398609;电子邮箱:pthjjm@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涵江区工信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单位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纵深发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良好。 

  (一)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涵江区工信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5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档案馆送达率100%。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涵江区工信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加大对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力度,我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督促,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做好配合。建立了完善的公开流程,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及时将每月公开的信息材料移交档案局和图书馆。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为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我局制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坚持及时实时公开,并积极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后台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都按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到“信息公开”栏目,不存在分类不清晰和有分类无公开内容的情况。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商务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三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四是提高人员素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为开展好全年工作打下基础。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进工信局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沟通协调。二是全面梳理公开事项,认真对照上级制订的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对不属于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相应予以删减,并依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 

  (七)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信息公开前一一进行保密审查,发布信息过程严格执行发布错别字筛查和读网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先进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0 

33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对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增加和完善。 

  2、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涵江区工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莆田市涵江区工信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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