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编制。相关数据产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历年年度报告电子版均可在此网址下载:http://www.pthj.gov.cn/bm/hjqhbj/zfxxgknb。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冬令时下午2:30-5:30;夏令时下午3:00-6:00)与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商务大楼12层,电话:0594-3296335,邮政编码:351111,电子邮箱:ptshjsthjj@163.com(仅供依申请公开答复使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4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件,含机构职能类信息5件、政策性信息2件、其他类信息1件,均已按时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4年度制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申请公开的文件属性为可部分公开,曾公示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环评56页,批复1页,共计57页,其中委托书涉及个人联系方式、身份证2页不予公开,涉及表单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遮挡处理,总共55页予以公示公开。该信息产生时间为2015年,依照《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莆环保〔2017〕386号)文件要求,网站上公示的信息内容保留到审批公告后一年,目前网站上已无法查询该政府信息。我局在网站上对申请人进行答复后,电话联络申请人说明情况,建议申请人通过现场查阅档案的方式来我局查看该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度我局重点开展了政府信息制作流程规范化梳理,参照市生态环境局及涵江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重新制作了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公文处理单,增加了是否涉及公平竞争等审核项目。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2024年度我局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针对本部门履职情况、热点问题等向市生态环境局新媒体端投递新闻稿件,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后台管理员账户管理,由各栏目负责股室保管相应CA,人员使用CA需登记台账,由局办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错死链接、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问题及时处理,保障信息公开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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