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7 16:44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撰写本报告,报告统计相关数据,产生时间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年度报告信息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涵江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上公开,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pthj.gov.cn/bm/hjqhbj/zf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商务大楼12层,电话:0594-3296335。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本年度共计产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5条,均已按照公开时限要求,全部公示在主动公开栏目内,含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9条其他类信息、1条政策类信息,产生文字类政策解读一篇,已双向关联。

2.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线上线下各渠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公示,未产生服务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所有政府信息均有审签表,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审签表及原件由专人保管,政府信息内容及目录按月移交两馆存档。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根据涵江区政府指导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平台依托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包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几个部分。

5.监督保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广泛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积极应对社会评议,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准确性,有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如下难点:一是为整治文山会海,我局获取、制作政府信息数量进一步减少,难以应对网站栏目高更新频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未能提供图片、视频等多样化解读等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主动公开的分类进行缩减,将信息产生频率高的机构信息变更及行政确认等内容单列一栏,其他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放在一栏,我局将进一步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主动公开分类办法;应对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问题,我局采用优先转载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带有多样化解读相关政策的办法,下一步将逐步要求业务股室对本机关产生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举一反三的多样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策解读情况:2021年我局自拟政策性文件《莆田市涵江区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产生文字类政策解读一篇,已双向关联。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情况: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涵江区政府网站“环境保护”栏目,根据《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进行公开;部分文号用于生态环境部门内部请示报告等,因其属于内部往来内容,且具有时效性,内容常易失效,故不作为政府信息进行统计。

3.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我局未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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