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202-0030-2024-00004
- 发文机关: 涵江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7-01
- 发文字号: 涵环保〔2024〕11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2407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4-07-01
- 有 效 性: 有效
庄文利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政府多部门联合,负责人员具有专业化,指导对口制造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群众的便利感、幸福感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提供高质量服务
一是一个窗口对外服务。设立“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机制,建立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一本台账,对重点项目实时动态更新环评情况,提升服务项目能效,指定专业人员全过程服务,保障服务项目落地。二是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公布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五级十五同”,按规定步骤规范办理事项,全部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全流程网上办理,便利企业群众。三是加强环境要素保障。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尽可能腾出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环境要素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
二、提供信息化支撑
依托生态云平台,建立项目服务管理系统,实现服务全流程电子化。依托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利企便民功能。打通各类填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减轻填报工作量。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相关危险废物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管理清单,督促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依法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环境信息化管理要求。
三、优化监督帮扶、健全柔性执法制度
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现代化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除按要求开展的日常检查外,尽量不到企业现场检查,切实做到“无事不扰”,优化营商环境。采取行政提醒、建议、告诫、约谈、业务培训等方式,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服务企业工作,继续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加强学习交流、选派培训、业务研讨等方式,提升专业水平以及对企服务能力。善用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实现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相协调。
(二)加强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依法合规完成行政许可工作,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全流程优化,促进企业服务工作更加高效便民,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便利化和幸福感。
领导署名:陈德兴
联 系 人:王凤珍
联系电话:150****3713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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