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15: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公布《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报主要通过“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公园东路599号3层311室,邮编:351111,电话:0594-359824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共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自查整改、网站日常管理等工作,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新栏目,同时做好新栏目保障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内容主要为: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管理、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三个方面,要求有关乡镇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资金、补助经费文件精神,按项目进度拨付,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新制定《涵江区实施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伏季休渔管理具体要求,引导渔民提前做好生产安排,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和配合海洋伏季休渔;会同有关部门更新《莆田市涵江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印发《涵江区林长制区级会议制度(试行)》《涵江区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涵江区林长制区级督查制度(试行)》《涵江区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试行)》《涵江区林长制区级部门协作制度(试行)》等五项林长制配套制度,规范林长制各项工作要求,保障我区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条,按时答复11条,同意公开4条,2条不予公开,5条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涉及内容主要为征地批复、征地红线图等征地方面信息和片区规划设计方案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下发文件要求,积极落实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审签制度,由业务股室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内容进行把关审核,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有效。在每月月初统计汇总上一个月已发布的主动公开文件数量,与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做好主动公开文件交接工作。已受理依申请公开件均按照要求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要求网站管理经办人做到每周至少一次登入网站前台,对保障的栏目再一次阅读把关,发现内容发布错误、存在错别字等问题要立即做出整改,出现网站链接丢失等情况也要及时联系网站技术保障人员做好整改;定期登入后台查看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件,按规定时间、规范要求答复群众。每季度及时登入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安排专人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所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政务舆情应急处置方案,正确引导舆论,最大限度消除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及时更新网站管理人员名单,加强对网站栏目内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7.9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往期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存在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的数据安全风险,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审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布、存在漏签漏发情况。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安排专人对往期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开展全面自纠自查,及时对个人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组织网站管理经办人员学习相关条例规定、上级印发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答复群众需求,在规定时限内发布政府信息,对存在不及时公开的情况将进行全局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在部门乡镇政务公开专栏发布4篇政策解读文件,采用图文结合、文字概括等形式对政策内容进行解读,加强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与支持,促进政策文件更好地落到实处。

根据政务公开评估细则要求和第三方评估问题反馈,我局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申请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规划计划”中增设“国土空间规划”一栏,用于公开经区政府批复的村庄规划相关内容,后续工作也将由我局负责保障。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