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3 1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公布《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主要通过“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h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公园东路599号3层311室,邮编:351111,电话:0594-359824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对网站日常管理,受理群众申请需求,统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管理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涉及萩芦溪全流域水产养殖问题专项整治、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等文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修订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联合部门制定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公开下达资金文件,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条,按时答复9条,同意公开4条,5条因无现成信息,暂无法提供。涉及内容主要为征地的批复、征地红线图等征地方面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每月月初及时统计汇总上一个月主动公开文件,同时与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做好文件交接工作。季度公开文件按照规范要求,送区文印室归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要求,做到每周登入网站,对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阅读把关,对存在错别字的信息及时更改,出现网站链接丢失等情况及时联系网站技术保障人员做好整改;定期登入后台查看群众依申请公开件,按时间规定回应答复群众需求。

(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20年,我局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部门乡镇政务公开栏目公开7件政策解读文件。利用门户网站平台对上级出台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推进政策落实、解决实际问题,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法规。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主要涉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的“城乡规划”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两个领域。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开展工作。业务股室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录,同时对试点领域栏目公开情况的内容信息把关,办公室按照要求更新所属栏目。

(七)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网站内容保障,配备专人管理,要求日常登录网站,做好信息发布受理群众网上申请。保障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存在的错别字,及时整改,避免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无法更新保障的栏目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确保我局不出现僵尸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2

1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2

+2

26

行政强制

0

+16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153117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往期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里仍存在错别字、无效链接等情况;同时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不规范,未能严格落实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审签程序,未开展网站信息保密工作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借助网站后台错别字检测系统对往期发布的政府信息逐步开展自查,确保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规范准确,同时积极配合网站每月下发的《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等文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到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也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审签制度,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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