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08:3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人民街1088号;邮编:351111;电话:3558010;传真:355801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税收职能定位,结合落实减税降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2024年涵江区税务局共对外公开行政许可28户次、行政处罚5642户次,其余如纳税信用评价等级、非正常户认定信息、欠税公告等对外公开事项均定期及时对外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服务理念,以互联网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电子邮箱申请等多渠道、多途径丰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获取方式,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确定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政策文件、重大项目、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全领域、全流程公开。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合法合规发布每一条政府信息,2024年,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失信等现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持续推进信息公开电话、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征纳互动平台互融互促的立体化公开模式,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费政策、申报提醒、通知公告等信息,实现政策速递、税收宣传和互动交流功能,努力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以绩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积极听取纳税人和缴费人意见,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4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行政诉讼——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行政诉讼——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渠道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宣传推广力度需要加强;二是信息更新略有滞后,部分政务信息未及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综合运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公开平台,共享信息资源,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能够全面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二是加强信息更新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局内各单位的信息更新责任,确保层层有责、环环问效;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绩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涵江区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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