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5 16:3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人民街1088号;邮编:351111;电话:3558010;传真:355801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推进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不断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依托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税收法规、办税程序、服务标准、人事任免、其他涉税信息等事项。

  截至2020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45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历年来也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局长,具体统筹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人员分工。二是严格把控审核过程。政府信息在公开前经业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时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批,确认公开内容、公开期限、公开渠道无误且不涉密,之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三是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单位职能、办事流程、联系信息等,突出做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税费政策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内容的公开。

  (四) 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丰富税收宣传平台,对个人所得税新政、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优惠政策等信息,通过新闻报道、报纸、税企QQ群、大厅LED、微信群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便利纳税人咨询,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

  (五) 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新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部门、分管领导,并指定有工作经验的信息专人负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六)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对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税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积极主动与市税务局沟通对接,了解标准目录中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及时编制完成并上传税收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舆情回应、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我局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分工表并进行细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局内各股室日常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8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97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需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改进流程、完善规范;二是我局办公室人手紧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只能以兼职方式完成,难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改进措施。一是广泛参考有关先进单位规范制度、结合我局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通过学习、参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水平,并要求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优质、定位准确、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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