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6: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http://pthj.putian.gov.cn)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涵江区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涵江区商务大楼6层,邮编:351111,电话:0594-331068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做好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突出公开重点,持续加大政策信息发布力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始终秉持信息公开的透明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效果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到关键信息。同时,加强信息解读和回应工作,及时解答公众的疑问和关切,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易懂性。2023年我局共制发主动公开信息21条,其中涉及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和其他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明确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特别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确保公众在需要时能够清晰、明确地了解如何申请获取所需信息。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制度等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公开发布的文件要求明确标注“主动公开”属性,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以区政府网站为核心,坚持实时更新,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和具体业务工作进展,确保公众能获取最新、最准确的政府信息。同时,优化新媒体发布服务功能,利用其传播迅速、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等特点,快速传递权威政务信息,并提供便捷的互动服务,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2023“涵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94条,订阅数2602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行政业务信息上报和公示公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员。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督促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督促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准确地把公开项目向群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以往年度相比,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政务公开办反馈情况及第三方测评结果也反映出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种类较为单一,多为宣传类信息,政策解读类信息较少等。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总结经验,对标学习,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化、标准化、常态化,牢固把握当前工作重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下,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将公开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分、完善,确保公开的信息涵盖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及时规范公开2023年部门决算、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等。同时及时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烟花爆竹许可审批及森林火警等重要信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鼓励公众参与,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下一步将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达给公众。2023年度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共转载上级应急部门政策解读材料8篇。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