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2部门关于推广湄湄洲岛旅游民宿管理经验做法的通知》(莆文旅[2022]82号)精神,规范旅游民宿经营管理,促进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盘活城乡闲置资源,推动旅游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福建省旅游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涵江区实际,制定《涵江区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二、目标任务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引导和推动涵江区旅游民宿业实现以下长远发展目标:
1.提升品质,促进高质量发展:通过建立标准化的设立条件和服务规范,引导旅游民宿提升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推动行业从粗放式增长向高品质、特色化发展转型。
2.盘活资源,优化城乡配置:鼓励并规范利用城乡闲置房屋资源,将其转化为有价值的旅游住宿产品,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城乡面貌的更新。
3.丰富供给,推动旅游升级:增加多元化、个性化的旅游住宿选择,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丰富旅游体验,助力涵江区旅游业态的整体升级。
4.助力乡村振兴,带动经济发展:重点在特色旅游村、农林产区等区域发展民宿,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带动农副产品销售,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解决问题
本办法着力解决当前制约旅游民宿健康发展、且社会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1.解决“无章可循”问题:明确旅游民宿的合法地位、设立标准与经营规范,为投资者提供清晰、稳定的政策预期,避免盲目投资和违规经营。
2.解决“监管不清”问题:建立“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厘清乡镇(街道)与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出现监管盲区或多头管理。
3.解决“安全短板”问题:严格规定消防、治安、食品、卫生、环保等安全标准和要求,压实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游客和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4.解决“服务不均”问题:通过规范化引导和行业自律,促进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减少消费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体验。
四、创新亮点
本办法创新性地构建了“属地负责、分级管理、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的综合管理原则,并设立了由乡镇(街道)统一受理、多部门联合审查的备案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了全链条管理体系
五、关键词诠释
旅游民宿:指在特色街区、特色小镇、A级旅游景区、旅游村等特定区域内,利用当地居民闲置房屋资源、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的小型住宿设施。
六、案例分析
鉴于涵江区目前正处于旅游民宿发展的起步阶段,尚未有完成正式备案的案例,现以一个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准备开设”的典型场景为例,说明政策如何指导实践:
案例名称:“蒜溪南洋居”民宿筹备项目
项目背景:业主王先生计划利用其位于涵江区江口镇特色旅游村内的一栋祖传闲置侨房(砖木结构,两层,独门独院)开办民宿。该区域自然风光优美,侨乡文化底蕴深厚,但此前缺乏明确的民宿开办指引。
政策应用与筹备过程:
1.初步咨询与自我评估:王先生首先参照本办法的“设立条件”,对房屋的选址(是否在生态红线外)、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基本条件进行了初步评估,并前往江口镇人民政府(属地)进行政策咨询。
2.属地受理与指导:镇政府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解释了备案流程,并提供了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同时,提醒王先生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如房屋安全鉴定、消防改造需符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等。
3.按标准进行改造:王先生根据办法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委托有资质的团队进行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升级改造,如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装旅客信息登记系统等,确保符合标准。
4.准备联合审查:目前,王先生正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下一步将正式向镇政府提交备案申请,进入由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查”流程。该流程将一次性对其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等进行集中审核,避免了业主在多部门间来回奔波。
案例启示:此案例表明,本办法为像王先生这样的投资者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统一的备案流程和明确的标准,让民宿开办“有章可循”,增强了投资信心,从源头上保障了未来民宿的品质与安全,为涵江区民宿产业的规范化起步奠定了良好基础。
七、主要内容
本办法对旅游民宿的设立条件、申报备案程序、规范经营要求、监督管理机制及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规定:
1.设立条件严格:明确了旅游民宿在选址(如避开生态保护红线)、经营用房(如结构安全、面积层数限制)、消防安全(严格执行《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治安管理(落实“四实登记”、“五必须”)、卫生环保(符合相关标准)等方面的具体标准。
2.备案流程清晰:确立了“乡镇(街道)统一受理初审→部门联合审查(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报备→对外经营”的标准化备案程序,并规定了各环节时限。
3.经营要求明确:要求旅游民宿业主及经营者依法经营、明码标价、诚实守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持环境卫生,遵守食品安全规定,尊重民俗信仰。
4.监管职责分明:建立了由区旅游民宿发展协调小组统筹,文体旅、公安、市场监管、住建、消防、卫健、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乡镇(街道)负属地管理责任的监管体系,实行日常联检、抽检机制。
5.法律责任具体:列举了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提供“黄赌毒”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和程序,明确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的调查处理机制。
八、联系方式
协调机构:涵江区旅游民宿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挂靠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人:张靖
联系方式:0594-3394300
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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