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证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因此,根据有关规定,亟需对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
二、文件依据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5〕6号)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涵政办网传〔2025〕7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
三、目标任务
使我区各单位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由正文、附件等两个方面构成,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正文。根据要求组织对2025年前以区政府或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予以公布。宣布废止或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二)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1件详细目录;2.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详细目录。
五、清理结果
经过此次清理,全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1件,废止或宣布失效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
六、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规范性文件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定专门工作机构具体从事清理工作,并纳入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切实把完成这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调配合。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协同配合,本着积极负责精神,细清严查,分类处理,既认真清理查阅,又要善于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使之立有准则,废有依据,改有目标。
(三)严格督促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层层抓紧抓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掌握进度,及时解决清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扎实完成这次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各项任务。
七、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涵江区司法局备案股;联系人:程慧晶;联系电话0594-679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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