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类
释常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涵江区宗教活动场所申请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用电的建议》(第4028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召开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整治工作推进会,压实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责任,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对首次检定、到期轮换制度执行及价格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经供电企业自查自纠,根据国家发改委《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规定,供电企业已对涵江区宗教场所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标准,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二、开展监督检查。我局对国网供电公司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估抄错抄多收费用、不执行价格政策等收费违法行为,并抽查国网供电公司部分收费情况,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畅通投诉举报。进一步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对水电气价格违规收费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四、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民用“三表”计量争议及收费不规范举报处置指导意见》,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率,健全民用三表计量、价格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整治为契机,持续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监督,推动各项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理解。
领导署名:沈 芳
联 系 人:郭东晓
联系电话:0594-3312382
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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