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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交通运输局通报一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四十)

来源: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11-2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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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全面加强涵江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防范和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涵江区交通运输局围绕行业核心领域与薄弱环节,不断强化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惩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现通报一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

  莆田龙武物流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2025年06月05日,涵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涵江白沙S211线K223+950m上行车辆路面动态监测点有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出现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经核实该车为莆田龙武物流有限公司名下。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黄某某

  干扰、破坏、擅自移动或者拆除技术监控设备案

  2025年09月03日,涵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收到涵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移交的案件线索,发现有一轻型厢式货车存在干扰、破坏、擅自移动或者拆除技术监控设备的违法行为,经核实该车为黄某某名下。

  黄某某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黄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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