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受理的经镇(街)审核、公示的临时救助申请材料共有29户,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关于调整《莆田市涵江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涵民〔2023〕4号)、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涵民〔2021〕91号)标准: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困难程度较轻的,及时给予5000元(含)以下或按家庭救助人数×1个月临时救助标准的临时救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困难程度较重,及时给予8000元(含)以下或按家庭救助人数×3个月临时救助标准的临时救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00元;对严重困难、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对困难持续时间较长、后续支出压力较大的急难型救助对象,在给予急难型救助后可转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并按支出型救助对象审核审批程序进行二次救助。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对支出型救助对象,按医疗、教育等自付费用分类分段分档限额救助。
(一)医疗支出型困难对象。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和慈善救助等补偿救助后,对剩余的个人负担部分(下称“个人自费”),按照以下标准予以救助:1.城乡低保对象:年度个人自费医疗费用按照20%的比例给予救助;2.特困人员:年度个人自费医疗费用按全额90%救助;3.其他困难对象:个人自费医疗费用按照10%的比例给予救助;4.终末期肾病(尿毒症)患者,年度个人自费费用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
(二)教育支出型困难对象。接受非义务教育、全日制大中专院校(不含研究生、军校生)期间,无力承担就学相关基本费用的,视就读阶段给予相应档次救助。1.学前、高中(中职)阶段就读的,按申请家庭中就读人数每人一学年给予2000元临时救助;2.大学(大专)阶段就读的,按申请家庭中就读人数每人一学年给予4000元临时救助。
(三)因实施危房改造、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易地搬迁造成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个人、特困人员,按每户5000元给予救助。
(四)对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住院照料,确需一对一雇用护工的(原则上每人每天护理费标准不超过160元),经签订雇工护理协议,按(护理费标准-特困人员机构护理费等级标准÷30天)×实际住院天数给予全额救助。
(五)因生活成本增加,导致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个人,按照救助人数×1个月临时救助标准的临时救助给予临时救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0元。
现已进行了初步审核,拟发放救助资216230元,具体救助名单、事由及救助金额如下。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于5日内(11月5日至11月9日)向民政局低保办反映。(电话:3566559)
涵江区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申请情况表(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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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 |
家庭人口数 |
家庭地址 |
申请原因 |
拟救助金额(元)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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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继业 |
男 |
3503**********91X |
3 |
庄边镇庄边村 |
低保户,子黄清锋因病于2024年10月1日-2025年1月5日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等医院住院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61798.24元,在北京海思特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检测费3640元,共65438.24元 |
13088 |
6230**********086 |
|
2 |
郑尚仁 |
男 |
3503**********23X |
6 |
梧塘镇东福社区 |
因病于2024年7月5日-2025年8月26日在福建省肿瘤医院住院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180957.39元 |
18096 |
6221**********2969 |
|
3 |
卢鸿斌 |
男 |
3503**********1230 |
4 |
梧塘镇西庄村 |
因病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7月2日在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住院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315053.9元 |
31505 |
6221**********5599 |
|
4 |
黄胜志 |
男 |
3503**********3611 |
4 |
白沙镇龙东村 |
2025年5月低保户,因病于2024年3月4日-2025年6月10日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等医院住院和门诊等,低保前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24569.87元按10%救助,低保后,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171902.9元(含代收捐献器官费150000元),重庆和平新健康欣特健康管理连锁有限公司购药费16690.7元,按20%救助,共213163.47元 |
40176 |
6221**********5858 |
|
5 |
吴玉灶 |
男 |
3503**********0436 |
1 |
国欢镇都邠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1月17日-2025年6月21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50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9607.92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3050元,共计12657.92元 |
11697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6 |
刘伟 |
男 |
3503**********3314 |
1 |
萩芦镇枫山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5月11日-2025年6月14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35天,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7715.74元,半护护理费每天103元,共3605元,共计11320.74元 |
10549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7 |
郑天四 |
男 |
3503**********1514 |
1 |
三江口镇芳山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4年12月11日-2025年6月14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11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1596.2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671元,共计2267.2元 |
2108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8 |
陈吓兴 |
男 |
3503**********1512 |
1 |
三江口镇塔山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4年11月24日-2025年5月4日在莆田华侨医院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820.07元 |
738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9 |
方珍妹 |
女 |
3503**********0085 |
1 |
江口镇厚峰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4年12月3日-2025年6月17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门诊,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947.37元 |
853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10 |
黄文凤 |
男 |
3503**********3936 |
1 |
庄边镇山溪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11月26日-2025年6月14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16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2612.55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976元,共计3588.55元 |
3327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11 |
汤智元 |
男 |
3503**********3314 |
1 |
萩芦镇潭井村 |
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2月28日-2025年6月16日在莆田华侨医院z住院11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3945.12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671元,共4616.12元 |
4222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12 |
詹兰芳 |
女 |
3503**********3329 |
1 |
萩芦镇林美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4年11月12日-2025年6月14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11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1028.65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671元,共计1699.65元 |
1597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13 |
林玉妹 |
女 |
3503**********3980 |
1 |
庄边镇庄边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4年10月22日-2025年6月24日在莆田华侨医院门诊,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123.27元 |
111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14 |
林清泉 |
男 |
3503**********0714 |
1 |
国欢镇林柄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3月26日-2025年6月22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8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859.64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488元,共计1347.64元 |
1262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15 |
陈文林 |
男 |
3503**********131X |
1 |
三江口新浦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6月14日在莆田华侨医院门诊,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85.31元 |
77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16 |
林佩仁 |
男 |
3503**********3919 |
1 |
庄边镇庄边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5月31日在莆田华侨医院门诊,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59元 |
53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17 |
高玉坤 |
男 |
3503**********1337 |
1 |
三江口镇高美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21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21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1864.9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1281元,共计3145.9元 |
2959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庭分公司) |
|
18 |
魏志雄 |
男 |
3503**********3315 |
1 |
萩芦镇崇圣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12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12天,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1605.3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732元,共计2337.3元 |
2177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三江口分公司) |
|
19 |
陈文林 |
男 |
3503**********131X |
1 |
三江口新浦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8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12天,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850.27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732元,共计1582.27元 |
1497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三江口分公司) |
|
20 |
詹金坤 |
男 |
3503**********0337 |
1 |
白塘镇上梧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24日在莆田华侨医院门诊和住院27天,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5234.38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1647元,共计6881.38元 |
6358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三江口分公司) |
|
21 |
陈君生 |
男 |
3503**********3614 |
1 |
白沙镇澳东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8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14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1240.93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854元,共计2094.93元 |
1971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梧塘分公司) |
|
22 |
蔡朝坚 |
男 |
3503**********3616 |
1 |
白沙镇宝阳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5月17日-2025年5月31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15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718.12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915元,共计1633.12元 |
1561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梧塘分公司) |
|
23 |
黄文林 |
男 |
3503**********0036 |
1 |
江口镇石东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1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12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1369.27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732元,共计2101.27元 |
1964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梧塘分公司) |
|
24 |
王建辉 |
男 |
3503**********3618 |
1 |
白沙镇澳东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2月14日-2025年6月29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20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1343.48元,护理费每天103元,共2060元,共计3403.48元 |
3269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梧塘分公司) |
|
25 |
黄亚眉 |
男 |
3503**********1215 |
1 |
梧塘镇霞楼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2月8日-2025年6月9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47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6680.7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2867元,共计9547.7元 |
8880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梧塘分公司) |
|
26 |
林兰生 |
男 |
3503**********3210 |
1 |
庄边镇赤溪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7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381.41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427元,共计808.41元 |
770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梧塘分公司) |
|
27 |
陈元兴 |
男 |
3503**********1210 |
1 |
梧塘镇新丰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1月6日-2025年4月20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49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29875.51元,护理费每天61元,共2989元,共计32864.51元 |
29877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梧塘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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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蔡永越 |
男 |
3503**********1211 |
1 |
梧塘镇枫林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4月18日-2025年6月29日在莆田华侨医院住院71天和门诊等,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9076.39元,护理费每天103元,共7313元,共计16389.39元 |
15482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梧塘分公司) |
|
29 |
甘进铸 |
男 |
3503**********1216 |
1 |
梧塘镇九峰村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病2025年6月30日在莆田华侨医院门诊,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费6.96元 |
6 |
莆田市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梧塘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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