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按照《福建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通知》和市、区有关件精神,2017年,涵东街道落实市《莆田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继续全面深化河长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
一、出台的意义
河湖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防洪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方案明确了地方主体责任和河湖管理保护各项任务,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是水治理体制的重要创新,对于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中印发的《工作方案》基本框架共分六大部分内容。分别为: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包括构建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和实现的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社区执行本实施方案。
第四部分: 组织形式。街道设立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社区设立河道专管员。
第五部分:工作职责。明确了街道河长、河段河长、河道专管员,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及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第六部分:工作机制。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建立治理的责任机制、建立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稳定经费的保障机制、建立舆论宣传的引导机制。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要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改善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各自为战,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二)建立治理的责任机制。各社区是全街辖区内河道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道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对各河段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段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河段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每年年底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河流综合执法。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绩效考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要记录在案,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责任。
(七)建立稳定经费的保障机制。加大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修复、管护、建设等方面资金投入,建立河道管养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八)建立舆论宣传的引导机制。及时公布和更新河长名单。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职责、整治目标、联系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河道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进行曝光;畅通群众建言献策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全民参与“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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