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财农[2020]84号
单位: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4日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名称) |
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名称)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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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 |
预备费 |
上年结转 |
追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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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
59999其他支出 |
41.00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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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1.00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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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根据闽财农指(2020)9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万元,用于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支持产业就业扶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六个方面,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强化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完善资金使用方式,切实纠正简单发钱发物的做法,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同时,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有关规定,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备案,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