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关于2025年11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 时间:2025-11-11 11:01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1111日20251117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0594-3551316

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4-46号全科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1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瑞宁沃鞋业有限公司瑞宁沃鞋底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111

莆环审涵[2025]2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