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确保结果真实,特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验收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担验收(含检测)内容
涵江区2019年、2020年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程,验收依据为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施工图册、工程量清单等。
二、报名时间
2021年4月6日—4月13日。
三、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业类别应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3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依法缴纳税收和经营正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福建”失信被执行人,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的投标人。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3日17时30分(如参加报价的第三方机构不足三家时,报名截止时间将延至2021年4月16日17时30分),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评审办法
在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经验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投标报价包含:税费等费用)。
六、注意事项
1.应提供报名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证书、证件及查询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本项目的报价文件。
2.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副本各一份),请按询价文件要求递交到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3.本次选定结果,将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4—3312185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