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350303-11(商贸城分区)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7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为推进片区产业规划转型,拟对该规划进行修改。规划修改范围:东至涵黄公路,西至涵港大道、向莆铁路,南至度下路,北至双安路、福厦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93.91公顷。
必要性研究报告由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必要性研究报告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来电或来信向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94-3368553
通讯地址:涵江区公园东路599号,邮政编码:351111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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