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批复〈莆田市涵江滨海产业新区供热专项规划(2024-2030年)〉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莆田市涵江滨海产业新区及周边园区热负荷需求,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并经专家审查的《莆田市涵江滨海产业新区供热专项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供热专项规划》)。
二、依照《供热专项规划》,莆田市涵江滨海产业新区规划总面积55.6324平方公里,热源点供热范围为莆田市涵江滨海产业新区及周边园区。原则同意《供热专项规划》提出的涵江滨海产业新区热负荷:现状热负荷,最大87.3吨/小时,最小46.4吨/小时,平均热负荷72.8吨/小时;到2026年,最大262.0吨/小时,最小148.4吨/小时,平均热负荷207.8吨/小时,其中生物质热负荷80.0吨/小时,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热负荷127.8吨/小时;到2030年,最大304.9吨/小时,最小199.6吨/小时,平均热负荷271.8吨/小时,其中生物质热负荷80.0吨/小时,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热负荷191.8吨/小时。
三、原则同意供热管网规划,规划区内设置一个热源点,热源点由生物质锅炉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组成,生物质锅炉产生的蒸汽供应百威雪津等有低碳能源需求的企业,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产生的蒸汽,作为百威雪津等企业补充以及涵江滨海产业新区其它企业的用热需求。
四、原则同意供热管网规划布局,供热管网走向和敷设方式应结合涵江滨海产业新区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道路、地下管网规划确定。
五、《供热专项规划》列入涵江滨海产业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协调相关建设条件,并提出实施《供热专项规划》的保障措施。
六、《供热专项规划》批复后实行滚动管理,后续必要时可结合地区实际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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