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港辉光电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厂区--3#厂房、6#厂房、12#厂房、13#厂房项目位于福建省新涵工业集中区,该项目已于2025年9月17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3032025GG0012536号),现场未建设。因企业发展需求,现将对项目进行分期建设,仅将原工规方案拆分为三本工规证进行申报,方案内容并未发生变更,与原审批一致。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总平面图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各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或要求听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4-6988613,联系人:小蚁,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涵江区自然资源局窗口)。
附件:总平面图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