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涵江区人民街西侧地块二-A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涵自然资〔2025〕2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涵江区人民街西侧地块二-A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1067.07平方米,收回地块坐落于涵江区涵东街道卓坡社区,四至范围:东至人民街及绿化控制带,西至现状空地,北至现状居住用地,南至现状民房(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略图)。
二、该地块收回后作为政府存量土地,今后按照经批准的规划用途使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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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自然资源局,涵东街道办事处,卓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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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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